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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检疫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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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项目

(1) 货物名称、数量、用途;
(2) 货物的来源地、经停口岸(海、陆、空);
(3) 货物的接受单位和地址;
(4) 入境前是否经过卫生处理;
(5) 预定入境的口岸、时间。

查验程序

流行病学调查
了解货物是否来自疫区或经过疫区是否启封装卸过货物;

现场检疫
(1) 卫生学检查;
(2) 病媒昆虫、啮齿动物的检查;
(3) 采样及实验室检验。

卫生处理

指征
(1) 来自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疫区有污染或嫌疑污染的货物;
(2) 有碍公共卫生的废旧物品;
(3) 携带病媒昆虫和医学动物的货物;
(4) 腐败变质的货物。

方法: 除鼠 除虫 消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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